为保证我院消防设施与设备正常运行,特向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询价采购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内容如下:
(一)、维修保养项目
一、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
A、消防控制及报警系统
1、 烟感头:每月检测所有烟感头(分批按区域)用模拟及探测头屏蔽测。
2、 温感头:每月检测所有温感头(分批按区域)用模拟及探测头屏蔽测。
2、破玻按钮(消防栓箱):每月分区用试匙模拟测试所有破玻区域的功能。
3、警铃:每周分区检查所有警铃外表及功能。
4、消防中心设备:
(1)、每月检查各消防控制屏,消防中心火灾报警控制器。
(2)、每月对各设备进行吸尘清洁。
B、联动设备
1、每月检测自动操作设备的功能(用模拟相关的烟感头)。
2、每月消防电源:主、备自动切换功能。
3、广播及应急指示系统:每月检测自动操作装置的功能(用模拟相关火警信号。)
4、每月对各种联动设备的线路及模块检测及清洁。
二、消防水系统:
1、消防水池:每月检查珠胆的控制线路,水池水位,浮球阀动作功能。
2、泵组(消防栓泵组):
(1)每月检测泵组马达的控制线路及接触器(自动、手动)。
(2)每月运行水泵10min,清理电机。
3、消防栓闸阀、水流开关、水力警铃、水泵接合器:每周检测各闸阀及水力警铃的功能(开/关状态)。
4、消防栓箱:
(1) 每月清洁各消防栓箱及检查箱内设备。
(2) 每月分区消防栓试水。
5、消防水系统测试:每季在各消防分区起动消防水泵。
6、为采购方编制消防安全年度评价报告。
7、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保与检测记录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存档,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其它要求:
1、保养工作中发现故障,提出维修方案和报价(限主材),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应在一周内排除故障。
2、如系统出现问题,接消防监控中心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3、每年消防保养工作结束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检查,并排除系统中的故障,系统正常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如有机件无法修复(经甲方确认)之前提下,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零配件,或联络原件制造商报价经甲方批准后负责修复。
5、维修保养人员作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监督。
6、乙方每月保养及维修应在二个工作天内提供该周维修保养报告给甲方。
7、乙方在每次检修时间应尊重甲方意见及避开可能造成干扰。
(二)、甲方责任范围
1、甲方负责日常的消防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到场修复;
2、甲方负责损坏配件更换的配件费用;
3、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提出的保养检测时间,并派员协助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需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如逾期乙方有权终止合约;
(三)、乙方责任范围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署第一个季作一次系统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提出维修计划,安排维修;
2、如有机件无法修复(经甲方确认)之前提下,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零配件,或联络原件制造商报价经甲方批准后负责修复;
3、维修保养人员作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监督;
4、乙方每月保养及维修应在二个工作天内提供该周维修保养报告及原始记录给甲方;
5、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维修保养项目并达到质量要求,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5天内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视情扣除维修保养费用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6、乙方在每次检修时间应尊重甲方意见及避开可能造成干扰业主之营业;
四、报价与支付方式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安消防部门认可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证书》(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盖章复印件)
2、提供一年服务费含税报价。
3、合同生效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合同期满支付剩余50%。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三年,采购方每年对服务商进行服务质量与效果评价,如未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的服务内容,采购方有权即时终止维保服务合同。
六、报价文件提交期限
报价人须于2020年9月18日11时前提交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相关资质文件及维保方案等,密封后盖章送达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联系电话:0754-82902776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9月3日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精卫中心 审核人:精卫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