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完成2021-14(第二次)遴选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纪检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一周内请各配送商打印《耗材廉洁购销合同》及《医用耗材购销协议》并签名盖章后到我院物资科领取遴选结果。
标号
配送商
2021-14
(第二次)
国药集团(汕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医用耗材购销协议.doc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1.09.01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附一院物资科 审核人:附一院纪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