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危险品仓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危险品仓库项目;
2、项目内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危险品仓库项目一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8万元(其中设计费25025.72元、安全防护措施费30044.45元)。(注:其中设计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降点)。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4、供应商参照预算书广东江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森-2022-019)和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危险品仓库项目图纸进行施工,项目为无增项包干,无实施项目则需做减项处理,含对项目外周边破损部位按业主方要求进行修复。
5、不能对已搭建好的主体结构和周边设施、设备、建筑物造成损伤,否则成交供应商需无偿修复。
6、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见附件。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评估。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项目无增项,成交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业主方误算、漏算的风险及产生费用。
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供应商承包内容包括按磋商文件约定的范围包工、包料、包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包价格、包工期及施工安全(负责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安全责任)、保证相关设备正常安装。负责调试、试运行、培训和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必要的其它货物、材料、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需,但磋商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项目总承包的所有相关内容,包括各个相关子系统的保修期除特别规定、约定以外,全部以两年为准。所有保修期内相关保修的业务以供应商为责任方。如供应商在中标后提出增项的,增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备注:一级建造师证书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 04月24日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2年04月 29日下午3:00-3:3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9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2年04月 29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0563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附一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审核人:附一院招标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