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1〕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优化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粤卫办财务函〔2021〕3 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采购进口产品: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眼科光学相干生物测量仪、裂隙灯显微镜、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手术显微镜、非接触式眼压计、视野分析仪、超声眼科乳化治疗仪、眼底造影机(共焦激光眼底造影机)、综合验光台(半自动)、综合验光台(全自动)、激光扫描广角数码眼底显像系统(眼科诊断仪)、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眼科多功能一体化检查台、屈光分析仪、心电监护仪(多参数高端监护仪)、眼科手术推床、一体眼电生理、眼科577激光治疗仪(眼科激光光凝机)、眼底照相机(自动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眼科手术显微镜(前段手术专用1)、眼科手术显微镜(前段手术专用2),并于2022年10月13日至14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8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393500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2022年10月14日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眼科中心 审核人:眼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