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肢体气压泵治疗仪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ST22-B119
二、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肢体气压泵治疗仪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肢体气压泵治疗仪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包1肢体气压泵治疗仪(型号1)整个项目自验收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5年,包2肢体气压泵治疗仪(型号2)整个项目自验收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3年(含上门服务,设备厂家保修期超过保修期的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4、交货期: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分批送货,每批货物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送货上门,紧急情况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日内送货上门。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969000.00元(其中包1:肢体气压泵治疗仪型号1单价限价7400元/台,预估数量60台,配件型号1气囊单价限价900/个;包2:肢体气压泵治疗仪型号2单价限价10500元/台,预估数量50台,型号2气囊单价限价600/个。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不包括配件预算。本项目按年度(共2年)采购量进行采购,签订单价合同,以实际使用需求量结算。
6、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方式,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二个包组的投标并成为二个包组的中标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组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所投包组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包1、包2):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3投标人是制造厂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第一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报名时需注明要竞标的具体包,同时参与二个包组的投标,须分开提交报名资料及制作投标文件。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12月02日起至2022年12月09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八、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十、公告期限: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9日(6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 张老师 袁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 0754-8890563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附一院招标办 审核人:附一院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