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应将论证后的设备清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现将我单位政府采购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专家论证意见在汕头大学医学院官网及本单位网站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4月4日至4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邮箱stdxyxy2zbb@163.com,联系电话:0754-88915625,联系人:林老师。异议应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报告(超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4月4日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附二院招标办 审核人:附二院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