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现有一批行政废旧物资拟进行回收处置,现按照我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规定向社会进行招标,欢迎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法人单位前来竞价投标(招标编号:STDXYXYZWC202304)。
一、回收处置物品:本次回收处置废旧物资主要包括空调、复印机、电脑和家具等,以现场查看为准。
二、回收处置底价:回收报价不得低于评估金额人民币30000元。其他费用如拆卸费、运输费、环保处置费、场地垃圾保洁处理费、保险费、税费及其他一切服务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项目为报价最高者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或公安局重点行业备案登记证。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或公安局重点行业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照原件现场交验。
五、报名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前(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除外)到行政楼五楼506基建办公室登记报名。
六、回标截止时间、地点:
1. 回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00
2. 递交标书地点:行政楼五楼506基建办公室
3. 标书要求内容:公司资质文件、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投标承诺书及投标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备注:标书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并填表签名确认,只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其它形式(包括传真、邮件、邮寄等)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通过报名的投标方,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回收处置的形式:
1. 中标人需凭行政科的收款通知单到汕头大学医学院计财处缴交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置款后,方可运走处置的废旧物品,回收工作完成后,同时对现场无价值废弃物清理搬离并对现场环境进行彻底清洁。
2. 回收处置物品的运输等相关事项一律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进行回收处理。
3. 中标人应向我院出具收购处置回执。
八、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汕头大学医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stu.med.edu.cn)招标信息专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现场查看时间和地点:
1. 现场查看时间:经审核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依据行政科提供的回收物资清单进行实物查看。
2. 地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行政楼五楼506基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9004115 邮编:515041 电子邮件:yxyzwc@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
2023年10月8日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汕头大学医学院总务处 审核人:汕头大学医学院监察审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