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首层谈话室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1 11:37:16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对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首层谈话室装修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投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首层谈话室装修项目

2.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招投标

3.预算金额:本项目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32216.11元(其中:暂估价11010.00元、预备费6857.19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655.99元

4.项目内容: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首层谈话室装修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内行政楼首层,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60m²。拟对室内格局进行局部调整,按要求配置谈话室所需的设备和使用物品,以达到满足使用需求。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

5.工期:50个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入库供应商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递交资格文件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311--315日(北京时间 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506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投标人可在汕头大学医学院主页上的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直接下载本招标文件。

4.供应商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5)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入库供应商资格界面截图。

5.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对,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6.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当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7.投标人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并将上报相关部门并根据国家和汕头大学医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递交响应(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地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506室。

2.截止时间:2024年 4  1 下午3: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5)缴纳税款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局征收税款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或完税凭证)。若依法免税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向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或税务局代收社会保障资金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等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入库供应商资格界面截图。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采购人将对函件内容及网页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如有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5.供应商的响应资格最终以采购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当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6.供应商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原则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

地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506室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联系电话:0754-88900415

六、资格审核及开评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成立的评标小组负责对各参投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和评标工作。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汕头大学医学院主页(网址:https://www.med.stu.edu.cn/)招标公告信息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上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视为发给投标人)。

八、联系事项

1.  人:汕头大学医学院 

2.    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506室

3.联系方式:陈老师 王老师, 0754-88900415

 

 

 

发布人:汕头大学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311       


招标文件.docx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医学院      审核人: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