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完成2017-20(第三次)遴选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纪检监察科反映。公示期满后请各配送商到我院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及领取遴选结果。
标号 |
配送商 |
2017-20(第三次) |
深圳嘉事康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广州致新康德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8.2.7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第一附属医院 审核人: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