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完成2018-07(第二次)遴选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纪检监察科反映。公示期满后请各配送商到我院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及领取遴选结果。
标号 |
配送商 |
2018-07(第二次) |
汕头市上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汕头市利安药业有限公司 | |
汕头市博纳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广州达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8年7月11日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附一院物资科 审核人:附一院本院纪检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