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我院患者,加强和改善医疗机构陪护从业行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维护医疗机构、患者和陪护人员三方合法权益,加强和改善医院陪护人员的管理,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陪护服务。
编号:ZWFW201902002
一、遴选项目
住院患者陪护服务管理单位
二、对陪护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相关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对陪护单位的服务要求
1.陪护单位须确保陪护人员资质,证件齐全,具备户口、身份证、健康证明、从业资质等证件;
2.陪护单位须做好陪护人员的管理,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3.陪护单位的陪护人员年龄应年满19周岁且小于55周岁,具备一定文化程度,具备相应的陪护资质;
4.陪护人员在科室病区护士长和护士指导下开展日常生活照料,包括协助患者维护清洁卫生,协助患者满足营养需求,如进餐、进饮,协助患者舒适与安全,如排泄、活动等,协助患者行走安全,患者有不适或要求,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5.要求陪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外表整洁;
6.对“三无”人员的陪护收费定价要求不得高于:135元/天,95元/半天。
7.被遴选上的陪护机构应向医院缴纳保证金3000元,保障医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期限:叁年
五、参加报名的陪护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1.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陪护机构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管理组织体系,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相关管理制度;
4.提供病人陪护服务工作业绩的清单;
5.陪护机构相关人员情况及资质一览表;
6.提供服务项目收费清单;
7.陪护服务方案及对陪护人员的管理制度;
8.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陪护机构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六、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请陪护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的特点,将第五点中要求提交的内容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密封,资料的规范性作为遴选的依据之一。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报名文件送达时间: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络地点: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3.联络电话:0754-88915818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总务科
2019年4月9日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附二院总务科 审核人:附二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