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2019-05-30 11:19:50   

为保障医院公务车辆及救护车的正常运行,医院将遴选1家车辆定点维修机构,现接受符合条件的车辆维修机构前来报名。

一、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报名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具有机动车维修资质;

二、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三、报名文件内容(封口盖章,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

2、单位简介以及2017年以来单位做过的汽车维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提供汽车单位汽车维修场地图片以及周围道路交通情况图片,标明场地位置及维修场所面积层高等参数条件;

4、提供场所具备的维修设备图片;

5、公司的配备的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从业资格、从业范围以及资质情况等,提供从业人员的资格证,资质证书,相关职称等证书。

6、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服务承诺。

报名及报名文件送达时间:201953020196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需求明细 

1、项目名称: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遴选

2、服务地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3、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公务车辆及救护车定点维修

4、服务期限:叁年

5、服务要求: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进行维修;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乙方使用原厂之外其他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需由甲方确认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6)甲方车辆在城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派人作急诊服务,提供24小时城区内免费拖车服务;

7)乙方提供城区上门接送保修车服务;

五、 付款要求:按季度结算,乙方将全部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审核后两个月内办理付款手续。

六、其他

联络地点: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联络电话:0754-88915818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9530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附二院总务科      审核人:附二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