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患者日用品采购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WZW201906)
2019-06-06 15:29:28   

一、招标类别:住院患者日用品

二、招标内容:患者日用品年采购约1200套,详见附表投标书

三、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报价

1、报价须标明本次拟提供的产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等级、单价、生产厂家等详细资料。

2、所报价格包括产品、税费、送货上门费用等全部费用

3.竞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对所竞项目附表中所列的产品需全部报价,不能缺项,否则,视为废标。中标者需对表中的全部产品,按医院所需的数量及中标价格供货。   

(二)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送货响应时间等。

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一)投标书一式两份(含报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等资质文件,需投标方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二)标书封面(邮寄标书的,需在邮件封面标识)写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三)投标样品一套(附投标人公司名称,避免混淆),如中标,即作为收货验收的标准品。

五、标书送达时间及送达地点

(一)送达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17:00 时止。

(二)标书送达地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电话:0754-82902776  邮政编码:515065  

联系人:朱先生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按每次实际送货金额逐月结算。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的品牌、投标价格等有关资料,评标小组通过综合评标法最终决定中标产品。

(一)、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等有关文件。

(二)、评标因素:

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的价格。

3、售后服务承诺等。

八、其他事项:

1、此次投标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中标方不得以材料价格的变动等理由而改变中标价或停止供货,否则废止所签合同并取消其今后在我院的投标资格。

2、根据中标价格逐月按需进行采购,供应方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送货。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2019-6-6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精卫中心      审核人:精卫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