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5月14日上午,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院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附属医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办主任;学院本部二级党委委员;学院本部副科以上干部,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委组织宣传统战部部长黄谷子首先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意义及遵循的主要原则。她表示,新修订的《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党的建设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黄部长通过将2021年版《条例》与2010年版逐条对比的方式,带领大家共同全文学习了《条例》,并重点解读《条例》中的重要修订内容。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讲解。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高等院校基层党组织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院党委书记陈茂怀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条例》的学习宣贯为学院从严治党打下了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学院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条例》来做党的工作,对照内容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原原本本抓落实。要始终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学院二级党组织建设,狠抓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落实。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学生党支部要结合年级、班级和专业等设置设立党组织,同时解决好医院实习阶段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结合起来,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凝心聚力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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