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平台显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成功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备案专业4个: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精神科-精神康复专业、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此次备案成功标志着中心具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格和能力,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迈上了新的台阶,弥补了粤东地区精神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空白。
中心自备案工作启动以来,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GCP相关法规要求,围绕组织架构、人员资质、场所设施设备、文件体系等方面开展工作。2024年12月2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派的检查专家组对本中心进行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首次监督检查。
检查组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给予详细指导。
此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成功,将有助于推动医院科研平台及学科建设,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心将以此为契机,严格遵守GCP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全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持续推进临床试验机构建设,积极承接药物临床试验项目,不断提高临床试验机构运行效率与质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为成功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类别:汕医新闻 撰稿人:精神卫生中心 审核人:组织宣传统战部
粤ICP备10216025号 © 汕头大学医学院 | 地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 | 515041 | 汕头大学医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