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汕头大学医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根据汕头大学医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和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院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原院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不断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年来,学院通过教职工大会、各级干部大会、工会、团委、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各种公文、简报、校园网站、新媒体、宣传栏、院长信箱和领导接待日、院内外报刊媒体等形式,公开党务和院务工作情况。对学院的发展和建设、职称评审、资格评审、科研项目、教学监督、评优评先、科教奖励、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学生奖惩、奖学助学、收费项目等情况实行全方位公开,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共16类:学院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监察审计、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考试招生、学生管理、就业工作、财务管理、图书与实验设备管理、资产管理与基本建设、校园安全、国际合作与交流、其他。
        2、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6-2017学年,学院通过汕头大学医学院信息化办公系统发布学院各类文件共101份,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发布信息1171条。
        3、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014年10月我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范围,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网站(http://www.med.stu.edu.cn/list-991.html),并不断完善更新,公开内容如下:
        (1)学校概况:学校章程及制度、学校基本情况、校领导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年度工作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2)本科生招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
        (3)研究生招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情况、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4)财务、资产及收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等信息、物资设备采购和管理、预算信息、决算信息、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信息、收费管理及投诉方式等。
        (5)人事师资:岗位设置及聘任、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情况、争议解决办法。
        (6)教学质量:教学基本情况、毕业生规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质量报告。
        (7)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办法、奖、勤、助、贷情况、奖励、处罚及申诉。
        (8)学生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情况。
        (9)学风建设: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10)学位学科信息:学位授予、学位资格审查、新增学科、学位申报审核。
        (11)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留学生管理。
        (12)其他: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主动重点公开信息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在招生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阳光工程”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政策要求,加强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通过院领导走访、深入省内各中学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媒体报导、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我院招生信息,介绍学院招生形式、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学生管理、教学、收费、奖励等详细情况。在招生过程中,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及时、准确的向考生及考生家长公布或提供查询有关录取政策、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信息。同时,开通咨询电话和招生信箱,以便为考生和家长答疑解惑。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方面,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拟定各个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发布招生简章,制定招生复试实施办法和推免生遴选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招生录取信息全面公开。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根据上级要求,学院年度预决算均通过校园网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布,让全院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均能了解学校资源分配状况。学院编制预算过程中,遵循“三上三下”的预算编制流程,及时告知预算内容安排和分配原则,积极进行沟通,预算方案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在李嘉诚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我院2016年共收到捐赠资金人民币5826万元,受捐赠资金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力度,提高捐赠资金支出绩效。
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和物价部门规定的内容、形式和规格执行收费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财务部门办公场所及校园网网页上,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管理,增强学院收费透明度。
        坚持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学年度共在学院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313条,涵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过程说明及结果公示等。
我院无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3)干部任免、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落实中央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做好因公出国公示制度。学院干部任免调整,按程序公布相关信息,发布任前公示等。
在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公开方面,学校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要求,及时对评聘办法进行公开,并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公开公正。
      (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和学生申诉办法等均通过《学生手册》、部门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布。
        5、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 通过汕头大学医学院校园网(主页、各部门网站、信息化办公系统、财务信息查询网、资产管理查询系统、数字化学习平台)、汕头大学医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告栏、博客、微博、贴吧等媒介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通过召开教代会、院长办公会、学院系统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座谈会等有关会议等公开学院信息。
      (3)依情况采用其他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师生员工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有力地加强了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保证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有效地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的主人翁责任感,增强了凝聚力,为学院改革与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内部环境。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今后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继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转变观念,将信息公开工作视为提高学院管理水平、促进学院民主参与的重要渠道,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
        (二)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努力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充分结合院务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汕头大学医学院
2017年10月25日